【無牌按摩院】無牌按摩院 押後12.20裁決 控方指蔡展鵬知名故按摩院不冒險推銷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9/23 18:21

最後更新: 2022/09/23 19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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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李亦晴(左)及元秋香(右)續准保釋。資料圖片

時任國安處處長蔡展鵬,疑於2021年光顧無牌按摩院Viet Spa,其間遇上警方巡查。涉事按摩院男租客和3名女按摩師否認管理賣淫場所等6項罪名,案件今(23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。時任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早前曾供稱,光顧時未曾聽聞Viet Spa有色情服務。控方今陳詞指,蔡是為人熟知的警隊高層,故按摩師不會冒險向蔡推銷色情服務;案件押後至12月20日裁決。

控辯雙方已提交書面陳詞,控方補充陳詞指,根據被告手機所檢取的數碼通訊紀錄和放蛇警員證供,可推論Viet Spa有經營色情業務。

控方指,次被告被捕後向警方交出1部手機,機內的Telegram(TG)程式有1個名為「Viet Spa」的TG頻道,由次被告的手機號碼註冊,當中多達4,000名訂閱者。另外,手機內亦有1個名為「大湾区」Wechat群組,首被告和第3被告均為成員,群組有人討論性服務的安排,而有關色情服務的安排及相關服務的價目表亦曾透過TG發出。

至於時任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早前供稱,光顧時未曾聽聞Viet Spa有色情服務。控方指蔡是為人熟知的警隊高層,故按摩師不會冒險向蔡推銷色情服務。

辯方則力陳,即使次被告知悉手機密碼或持有手機,亦不代表被告有興趣瀏覽Viet Spa的Telegram頻道。就第3被告的指控,控方僅依賴放蛇警員的證供,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有管理或協助管理賣淫場所。

裁判官溫紹明聽畢雙方陳詞,押後至12月20日裁決,被告續准保釋。

被告為李亦晴(36歲,按摩師)、越南籍元秋香(34歲,無業)、張明芳(35歲,按摩師)及胡炳雄(61歲,無業)。控罪指,被告分別於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3月19日期間,在灣仔莊士敦道勝意大樓一單位之「Viet Spa」,在上址管理、經營賣淫場所、以及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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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